陆昭珩听明白了意思,有些为难。
“我家已经有一只了…”
其实打猎的主要是她的父亲,她毕竟是女儿之身,仅仅有一些功夫傍身,猎一些小型动物,大多数猎取那些猛兽都是她的父亲。
她家有一条大黑狗,现在她的父亲正带着大黑狗去山林中狩猎。
“那正好,古人云,左手牵黄,右手持黑,万物皆可得!”秋初染一本正经的说着。
狗子都很有灵性,能察觉出对方人对它的善恶。
从大黄狗并不排斥陆昭珩靠近就能知道,这一人一狗应该能相处融洽。
陆昭珩满头问号,“这是哪个古人说的?”
秋初染,“……”这人怎么不按套路回答。
哪有什么古人,还不是她随口胡诌的…
不是!
“你别管了,你看一只狗多孤单,两只成双成对,结为夫妻狗,多好!”秋初染继续忽悠。
“可是…”陆昭珩还想说什么,被秋初染不耐烦的打断,“好嘛好嘛,救狗一命胜在七世浮屠,大不了以后我给你养它的生活费!”
秋初染怀里掏啊掏,掏出来一个银簪子,抛到陆昭珩怀里,“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哈!”
这银簪子曾是原身嫁妆之一,原身一直藏着没舍得拿出来。
她愉悦的摆了摆手,“如果生小狗了,记得叫我来玩呀!”说着就离开了。
陆昭珩捧着银簪子,看着秋初染离开的背影,才喃喃自语的把未出口的话说完。
“可是…这俩都是公狗啊…”
……
秋初染又溜达了一圈,把村子里的位置基本摸清楚了,才慢吞吞的走过桥回去。
已经傍晚,晚霞初初染红天际,看着分外好看。
秋初染看到这,突然想起了原身中的一段记忆。
原身父亲是一名童生,母亲是一名农女,二人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,适合的年龄结了婚。
原身父亲身为读书人,想考取功名报效祖国,但奈何家里并不富裕,原身母亲不嫌弃,用自己嫁妆补贴,自己努力挣钱,供原身父亲读书。
而原身的父亲并不是只靠妻子生活的男人,他也经常帮人题字写信,卖字画赚钱补贴家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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